无证经营,调查属实,相关部门一直消极、怠慢不处理[已回复]
无证经营,调查属实,相关部门一直消极、怠慢不处理峨眉交大一餐饮店,一直无证经营数很长时间;
峨眉交大美乐食品超市一直无证经营烤肠等热食类餐饮:
多次反应后,终于调查清楚后,相关部门却又一直消极、怠慢未处理。
具体表现为:1、相关部门每次没有任何实质性解决问题,却一直回复说,正在调查,正在办理。2、2024年2月1日,某部门来电说,他们办理期限是90日………,说在90日以内都是正常………..
不认同每次没有任何意义的回复说正在办理之类,正在办理,正在办理之类的话
既然没有结果,还不如不回复,回复了别人看了还以为正在认真处理呢,
实际根本不是,实际上是一直消极、怠慢不处理(不信各位看看从2023年1月19日说处罚权移交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到现在这么多天过去,一点结果没有啊,唯一结果就是正在处理,正在处里,正在处理……….)
想问一下,为何相关部门一直消极、怠慢未不处理,有什么原因吗?
网友您好!
您反映的关于峨眉山市美乐食超市无证经营食品,综合行政执法局何时处理的问题已收悉,经调查现回复如下:
经核查,我局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关于“峨眉山市美乐食超市涉嫌无证经营食品逾期未改”违法线索,并于1月26日对峨眉山市美乐食超市予以立案调查。目前,该案件正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中。
关于咨询案件办理时限问题。根据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六十四条“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。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,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,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三十日。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,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,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,决定继续延期的,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。案件处理过程中,中止、听证、公告和检测、检验、检疫、鉴定、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、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。”下一步,我局将严格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该案件,案件办理完结后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。
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1日10时24分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,就您反映的问题作了解释,您对我局工作表示理解。
感谢您的留言。
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
2024年2月5日
(
不认可
案件简单、清楚、明了,故意不处理,找借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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